这件事情发生在我出警的时候,那是晚上约七点钟了,110发出了一个有被盗现场的警情,我们几个就赶紧赶往现场.与以往不同的是,到达110指令的现场时,我们即没有看到报警人,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情况,周围的一切静悄悄的.就在我们还在打电话,联系报案人时,一个女孩子从一家紧闭的房门冲出来,告诉我们她就是报案人.我们详细了解情况后得知,这个外地女孩下午在劳务市场应聘到这家家庭作坊里做半手工编织毛衣的活,刚到这户人家就被告知得先干活,于是这个女孩请求主人家先给个地方安置好她的随身物品,但主人家并没有答应,让她把随身物品扔在大门边的地上,女孩只得照办,但当她晚上六点多钟从干活的屋里出来后发现,她放在地上的一只小背包不见了,包里有3000多元钱和一只手机,更重要的是身份证也在包里.正当她要打电话报警时,主人家不干了,一会说她的包不是丢在他们家里的,一会又说这个女孩来路不正, ,并警告她不许她报警,无奈之下,女孩只好打电话给他的老乡,之后他的老乡又打了报警电话。本来这是一个很正常的出警,但不正常的是,在我们戡查完现场之后,这家主人竟然要赶这个女孩子走,说是这个女孩子来路不正,刚来就惹事,败坏他们家的名誉。可怜的女孩子请求他们让她干满一个月再说,因为女孩自己的身份证都在被偷的包里,没有身份证一时也不好找工作,现在钱也没有了不知道怎么维持生活,但狠心的老板一家仍以来路不正,毫不客气地将女孩子的东西搬出了他们家。我当时在场听了老板夫妻俩讲的这些谬论,感到十分气愤,人家在你家里丢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你反而说人家来路不正,还要赶人家走,真是心狠。